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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成脫逃罪的該如何處罰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2.48W)

構成脫逃罪的該如何處罰

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進行逮捕、監管是司法機關依照法定條件和程式施加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法律強制措施,是維護社會秩序,同犯罪作鬥爭的重要手段。前述人員如果不遵守義務而脫逃,就直接破壞了司法機關的監管秩序,構成脫逃罪,那麼對此罪應該如何處罰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什麼是脫逃罪

(一)脫逃罪的概念

脫逃罪,是指依法被關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從羈押和改造場所逃走的行為。

(二)脫逃罪的構成特徵

1、犯罪客體

本罪所侵犯的客體是司法機關的正常管理秩序,接受司法機關依法對其所採取羈押、監管,是犯罪嫌疑入、被告人、罪犯必須遵守的義務。

2、犯罪客觀方面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逃離羈押、改造場所。羈押場所主要是指看守所。改造場所主要指監獄、勞動改造管教隊、少年犯管教所等。另外,押解犯罪分子的路途中,也應視為監管場所範圍。

3、犯罪主觀方面

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必須是依照本法與刑事訴訟法被關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4、犯罪主體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行為人脫逃的目的是逃避羈押與刑罰的處罰。

二、如何正確認定脫逃罪

行為人實施脫逃的目的在於逃離羈押或者改造場所,以達到逃避關押、改造的目的。因此,脫逃行為是否得逞,主要應看行為人是否逃出了羈押、改造場所,是否擺脫了看管人員的控制,已經逃離羈押或改造場所的範圍,擺脫了看守人員監視控制的,就是脫逃既遂。

實施脫逃,如果在羈押改造場所內被發現,或者雖然逃出了羈押改造場所的範圍,但在看守人員直接監視下被抓回的,是脫逃未遂。區別既遂與未遂,是量刑的一個依據。

三、構成脫逃罪的該如何處罰

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值得一提的是,被逮捕的罪犯在被押送至人民法院應訴受審的途中脫身逃跑的,被判刑的罪犯在被押解至勞改機關關押的途中,跳車、越船脫逃的均是脫逃行為。無論採取什麼形式脫逃,都不影響脫逃罪的成立。但是,如果脫逃中犯有重傷害或者故意殺人的,應按處理牽連犯的原則,從一重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