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解答>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編造並傳播證券交易虛假資訊罪立案條件是什麼

編造並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資訊罪立案條件如下:
1、獲利或者避免損失數額累計在五萬元以上的;
2、造成投資者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3、致使交易價格和交易量異常波動的;
4、其他造成嚴重後果的情形。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條
編造並且傳播影響證券、期貨交易的虛假資訊,擾亂證券、期貨交易市場,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的從業人員,證券業協會、期貨業協會或者證券期貨監督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故意提供虛假資訊或者偽造、變造、銷燬交易記錄,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期貨合約,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編造並傳播證券交易虛假資訊罪立案條件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