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誹謗罪該如何取證

關於誹謗罪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取證:口供或者錄音或者一些書面證據或聊天記錄截圖等等相關證據,如果遭受誹謗情況嚴重,建議當事人最好聘請律師從專業的法律角度收集誹謗罪起訴的相關證據。
一般誹謗罪的構成要符合以下幾點:
1、嫌疑人故意捏造虛假並散佈虛構的事實,造成他人人格受損,名譽遭到破壞的,情節嚴重的行為。
2、因誹謗嚴重詆譭他人的人格尊嚴、名譽權。
3、實施誹謗的嫌疑人所做的誹謗行為需要年滿16週歲,如果是16歲以下人員出現誹謗行為的,其監護人承擔相關誹謗導致的賠償責任。
4、誹謗行為是故意,且行為人在明知自己散佈的是足以損害他人名譽的虛假事實,明知自己的行為導致他人名譽的收到損害,且行為人希望這種結果的發生的。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侮辱罪】【誹謗罪】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通過資訊網路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誹謗罪該如何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