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損害賠償>名譽毀謗>

誹謗誹謗罪如何判刑

名譽毀謗 閱讀(1.85W)
誹謗誹謗罪如何判刑

法律中有規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 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另外,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誹謗罪判刑

誹謗罪是指故意捏造並散佈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當事人主觀上必須是故意,明知自己散佈的是足以損害他人名譽的虛假事實,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損害他人名譽的危害結果,並且希望這種結果的發生。犯誹謗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犯此罪的,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告訴的才處理”,是指犯誹謗罪,被害人告發的,法院才受理,否則不受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誹謗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當地群眾公憤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訴或不能告訴,人民檢察院應提起公訴。

誹謗罪判刑可以依據上述的解答進行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