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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對過失投放危險物質罪的裁量標準是什麼

法院對過失投放危險物質罪的裁量標準: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14條

法院對過失投放危險物質罪的裁量標準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