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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放危險物質罪量刑標準是怎樣規定的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1.33W)

投放危險物質罪量刑標準是怎樣規定的

氰化物、砒霜等屬於劇毒物質,能對肌體發生化學或物理化學作用,因而損害肌體、引起功能障礙、疾病甚至死亡。如果行為人故意投放此類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危害人的生命、健康或牲畜、禽類、水產養殖物安全的危險物質,使得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或者牲畜和其他財產陷入危險中,就會構成投放危險物質罪,之後就需要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那投放危險物質罪量刑標準是怎樣規定的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怎麼認定投放危險物質罪

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

2、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實施了投放毒害性 、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1)本罪是危險犯,其成立並不需要出現不特定多數人的中毒或重大公私財產遭受毀損的實際結果,只要行為人的行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即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險存在即可。

(2)投放行為的主要方式:一是將危險物質投放於供不特定人飲食的食品或飲料中;二是將毒物投放於供人、畜等使用的河流、池塘、水井等中;三是在一些公共場所釋放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

3、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犯該罪,危害公共安全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4、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既可以出於直接故意,也可以出於間接故意。

二、投放危險物質罪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1、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的規定,犯投放危險物質罪,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這裡嚴重後果,是指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犯投放危險物質罪雖然已經造成一定的危害結果,但未達到上述嚴重程度,仍應依照本條處罰。

2、根據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的規定,犯投放危險物質罪,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損害極端嚴重的,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重大損失”標準,一般為5萬元以上。

3、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實踐中,如果投放危險物質的行為只是指向特定的個人、特定個人家庭飼養的禽畜、承包的魚塘等,並有意識地將損害結果限制在這個區域性範圍內,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不應定投放危險物質罪。應根據實際情況,構成什麼罪就定什麼罪,如故意殺人罪、故意毀壞財物罪、破壞生產經營罪等。至於投放危險物質罪量刑標準,我國《刑法》中早已有規定,若你在這方面還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線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