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解答>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挪用資金罪的證據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構成挪用資金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或者數額較大不退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直接證據主要是你挪用資金的相關憑證,如挪用人挪用資金的條據、挪用資金的走向等。

挪用資金罪的證據

法律依據:《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條 挪用資金罪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或者數額較大不退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