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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釁滋事一般有哪些行為

尋釁滋事一般有行為:
1、公共場合任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2、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或者通過恐嚇他人等形式,情節惡劣的;
3、強拿或者硬要公私財產,或者任意損毀、侵佔公私財產,情節嚴重的;
4、在公共場所帶頭起鬨鬧事,導致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召集他人多次實施上述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2、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3、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4、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尋釁滋事一般有哪些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