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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判了3年緩刑2年“緩刑”是什麼意思

判刑3年緩期2年是罪犯原本被判處3年的刑罰,但因為符合緩刑的適用條件,所以判決裡面決定對罪犯適用緩刑,在兩年的緩刑考驗期內如果罪犯順利通過了,就不再執行三年的刑罰。
【法律依據】
刑法》第72條,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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