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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五年半正常坐幾年

根據我國刑法對減刑和假釋做出的規定,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於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也就是說,即便是犯人在監獄內認真悔過好好改造,爭取到減刑的機會,至少也要服刑五年半的二分之一也就是兩年零九個月,按照正常的減刑幅度應該會坐滿三年,如果不符合減刑的規定,可能要坐滿五年半的刑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八條,減刑以後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於下列期限:
(一)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於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於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條第二款規定限制減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緩期執行期滿後依法減為無期徒刑的,不能少於二十五年,緩期執行期滿後依法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於二十年。

判刑五年半正常坐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