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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訴案件不能刑事和解嗎?

刑事自訴 閱讀(2.07W)

一、自訴案件不能刑事和解嗎?

自訴案件不能刑事和解嗎?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六條之規定,人民法院對自訴案件,可以進行調解。自訴人在宣告判決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訴。本法第二百零四條第三項規定的案件不適用調解。

而《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規定的自訴案件包括:

(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因此,對於告訴才處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當事人可以申請法院進行調解。而對於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則不適用調解。

二、自訴案件追訴時效是多久?

中國《刑法》第八十七條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刑事公訴案件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條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後,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訴期限內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條追訴期限從犯罪之日起計算;犯罪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在追訴期限以內又犯罪的,前罪追訴的期限從犯後罪之日起計算。

綜合上面所說的,自訴案件就是自己提出來的訴訟案件,對於此案件如果涉及到的罪行比較輕微而且認錯的態度比較良好的話,那麼是可以用和解的方式來處理雙方的事情,但在同意之後就需要簽訂一份和解的協議書,從而保障到各自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