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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前會議律師需要準備什麼

刑事訴訟 閱讀(1.08W)

庭前會議律師需要準備什麼

庭前會議律師需要準備什麼?

)、瞭解案情

1、全面細緻的聽取被告人陳述案件事實。

2、認真分析犯罪原因,查清有無排除犯罪的事由。

3、瞭解被告人犯罪的主觀態度,區分故意、過失或意外。

4、瞭解是否有自首、立功表現等法定從輕、減輕的情節。

5、瞭解被告人個人及家庭情況

)、認真閱卷,全面分析、掌握案情,從中找出問題。

(1)做好閱卷筆錄,詳細摘錄案情;

⑵全面審查證據,發現疑點,找出疑點,予以突破。審查證據要注重細節,凡是涉及案件性質、情節、危害結果、悔罪表現的一切方面都得引起高度的重視,不得敷衍塞責。

(3)擬好庭上向證人、被告人、被害人發問和質證的提綱,從發問當中揭示對被告人有利的情節和事實。

)、精心製作庭審辯護提綱。辯護提綱製作要注意:

1、立足全案證據。包括控方的證據和辯方的證據。司法實踐中,完全忽視案件的證據、脫離案件證據的辯護方案,沒有哪一個法院的法官敢支援,其辯護效果可想而知。

2、辯護方案應符合法律規定。刑事辯護工作,是一項專業性極強的工作。辯護方案涉及實體法、程式法以及證據,無論是無罪辯護還罪輕辯護,都必須符合相關法律規定。辯護方案不能脫離法律規定而自行其是。

3、注重實效,確保當事人的利益最大化。

)、為了提高刑事辯護人在庭審時的應變能力,還要搞好庭前預測,增強庭上抗辯能力。

前準確預測公訴人的公訴意見,對公訴意見做好有針對性的準備,對刑事辯護人的成功辯護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刑事辯護人的庭前預測應做到“知己知彼”,只有這樣方能保證庭上的辯論的“百戰不殆”。

相比於庭前會議,律師還是應該調整心態面對即將開始的審判工作,除了律師之外,律師甚至還要幫助犯罪嫌疑人緩解緊張、焦慮的情緒。庭前會議雖然也是刑事審判活動當中一個非常重要的步驟,但是,律師在這個階段也是做一些最後的準備工作,根據情況對辯護意見進行補充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