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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不受理可以申請刑事複議嗎?

刑事訴訟 閱讀(9.8K)
派出所不受理可以申請刑事複議嗎?
律師解析:派出所不受理可以申請刑事複議。申請刑事複議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不能在法定期限內提出的,應當在障礙消除後五個工作日以內提交相應證明材料。經刑事複議機構認定的,耽誤的時間不計算在法定申請期限內。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複議複核案件程式規定》第六條
在辦理刑事案件過程中,下列相關人員可以依法向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提出刑事複議申請:
(一)對駁回申請回避決定不服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訴訟代理人、辯護律師可以提出;
(二)對沒收保證金決定不服的,被取保候審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提出;
(三)保證人對罰款決定不服的,其本人可以提出;
(四)對不予立案決定不服的,控告人可以提出;
(五)移送案件的行政機關對不予立案決定不服的,該行政機關可以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