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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警察犯法嗎?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2.19W)

罵警察犯法,涉嫌公然侮辱他人,妨礙執行公務,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條例

罵警察犯法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傳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資訊,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民警等國家工作人員執行公務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辱罵的一些內容,是有可能以威脅方法阻礙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