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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既遂量刑處罰標準是什麼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1.62W)

一、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既遂量刑處罰標準是什麼?

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既遂量刑處罰標準是什麼

1、司法工作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脫逃,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謂造成特別嚴重後果,是指造成多名重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脫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脫逃後繼續犯罪,給社會造成特別嚴重的危害等等。

2、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的立案標準是:

1)致使依法可能判處或者已經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脫逃的;

2)致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脫逃3人次以上的;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脫逃以後,打擊報復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被害人、證人和司法工作人員等,或者繼續犯罪的;

4)其他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脫逃,造成嚴重後果的情形。

二、私放在押人員罪的判刑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四百條 【私放在押人員罪】司法工作人員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的定罪證據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五十條 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證據包括: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鑑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資料。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雖然是過失犯罪,但是法律制度中明確規定,最多可以判處10年有期徒刑,因為逃脫的犯罪嫌疑人很有可能是非常危險的,比如涉嫌故意殺人罪的犯罪嫌疑人,逃脫期間又連續殺害多名受害人的,性質非常的惡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