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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竊和信用卡詐騙罪的區別是什麼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3.16W)

盜竊和信用卡詐騙罪的區別是什麼

一、盜竊和信用卡詐騙罪的區別是什麼?

信用卡詐騙罪與盜竊罪之間犯罪客體不同,信用卡詐騙罪不僅侵犯公民財產權,而且還破壞國家金融管理秩序,屬於複雜客體;而盜竊罪侵犯的僅僅是公民財產權,屬單一的客體。

犯罪客觀方面表現也不同,盜竊罪主要通過祕密竊取的方式獲得受害人的財產,受害人往往處於被動狀態;詐騙罪主要通過欺騙的方式讓受害人自願交付財產,受害人往往處於主動狀態。

即信用卡詐騙罪主要是通過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情形讓受害人自願交付財產,受害人往往也處於主動狀態。

二、盜竊罪的量刑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1、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一千至三千元為起點。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巨大”,以三萬元至十萬元為起點。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以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為起點。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告》

第一條 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第二條 盜竊公私財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數額較大”的標準可以按照前條規定標準的百分之五十確定:

(一)曾因盜竊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一年內曾因盜竊受過行政處罰的;

(三)組織、控制未成年人盜竊的;

(四)自然災害、事故災害、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期間,在事件發生地盜竊的;

(五)盜竊殘疾人、孤寡老人、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六)在醫院盜竊病人或者其親友財物的;

(七)盜竊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的;

(八)因盜竊造成嚴重後果的。

主要是在司法實踐中,很多人容易把盜刷信用卡這種犯罪行為按照信用卡詐騙罪來理解,其實在信用卡詐騙這種犯罪行為當中,主要的表現形式是惡意透支信用卡或者偽造信用卡,所以,信用卡詐騙罪跟盜竊罪的區別還是比較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