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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5.14K)

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

在生活中,我們都知道犯罪的人應該受到刑法處罰的,但是有的人作為犯罪人的親人或者因為這樣那樣的原因會幫助犯罪分子隱藏自己,避免被警察找到來逃脫刑法的處罰。我們不要以為這只是錯誤的行為,事實上,這是一種犯罪,那麼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的認定標準是怎麼樣的?

一、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的認定:

1、行為人向犯罪分子通風報信,其中內容如屬國家祕密,則又觸犯故意洩露國家祕密罪,屬牽連犯罪,對之應當擇一重罪從重處罰。2、行為人如果與犯罪分子事先通謀,出於共同故意而在事後幫助的,又會觸犯所實施的犯罪,這時屬牽連犯罪,對之應擇一重罪從重處罰,即所實施的共同犯罪比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處罰重,如走私犯罪,對之則應以共犯論處,反之就應以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治罪。

二、立案標準

(刑法第417條)

有查禁犯罪活動職責的司法及公安、國家安全、海關、稅務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向犯罪分子通風報信、提供便利,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向犯罪分子洩漏有關部門查禁犯罪活動的部署、人員、措施、時間、地點等情況的;

2.向犯罪分子提供錢物、交通工具、通訊裝置、隱藏處所等便利條件的;

3.向犯罪分子洩漏案情的;

4.幫助、示意犯罪分子隱匿、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翻供的;

5.其他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應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三、概念

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是指有查禁犯罪活動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向犯罪分子通風報信、提供便利,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的行為。

綜上所述,大家應該已經知道了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的概念,立案標準,處罰標準,以及認定標準。大家一定不要為了自己的惻隱之心就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不管是作為親人還是其他的關係,在知道犯罪嫌疑人的地址都應該積極進行舉報,防止犯罪分子繼續作案,維護社會的安定與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