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犯罪辯護>

非法集資的錢算贓款嗎?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1.25W)

非法集資的錢算贓款嗎?

近幾日以來,小編經常能夠收到關於非法集資的相關資訊,有些人想要了解非法集資的錢算贓款嗎?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來看,非法集資就是以營利為目的進行錢財的聚集,這種行為就構成了非法集資,並且非法集資也是屬於犯罪的,那麼非法集資得來的錢也是算贓款。具體我們往下看。

非法集資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行為。非法集資的錢必然算作贓款。

立案標準: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二十八條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二)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三十戶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一百五十戶以上的;(三)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四)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五)其他擾亂金融秩序情節嚴重的情形。

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

(二)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物件30人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物件150人以上的;

(三)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

(四)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主要用於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能夠及時清退所吸收資金,可以免予刑事處罰;情節顯著輕微的,不作為犯罪處理。

所以在閱讀本篇文章之後,一些讀者在對非法集資產生一些疑慮的同時,就能夠知道能夠分清什麼是非法集資,文章中不僅解釋了非法集資的錢算贓款嗎的答案是肯定的,同時也提醒了各位讀者不要因為一時的利益而讓自己的權益受到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