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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殺人代理詞範文是怎麼樣的?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8.85K)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

故意殺人代理詞範文是怎麼樣的?

依據《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xx律師事務所接受本案被害人張XXX的妻子秦XXX的委託,指派我們擔任本案刑事附帶民事被害人妻子和母親的代理人。本代理人根據法庭調查查明的事實和我國法律的有關規定,發表以下代理意見,望合議庭予以採納。

(一)、本案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刁XXX構成故意殺人罪定性準確。

法庭調查階段,公訴人出示的大量證據,包括被告人供述、證人證言、現場勘驗檢查記錄、辨認筆錄及照片、屍檢筆錄、死因鑑定書、等,清晰地再現了被告人殺害被害人張XXX的全過程。特別是被告人供述中的一些細節能夠與現場勘驗筆錄、屍檢筆錄、死因鑑定書高度吻合,具體表現在以下七個方面:

1、被告人供述的作案地點是富縣牛武鎮寺莊行政村四家岔組樓臺,並對樓臺這個地方進行了描述,卷14頁(在我村北側,是一個彎道,地面是土的,一側是地,另一側是溝渠)。該作案地點描述與現場勘驗檢查筆錄中的案發地點(卷80頁)的記載相符。

2、被告人供述張XXX反抗時用右手奪過矛(卷16頁、17頁、19頁、23頁均有)與死因鑑定書中說張XXX右手部之損傷系搏鬥振擾傷(卷89頁)相符。

3、被告人對死者張XXX掉進的土坑的描述是:“雨水衝的一個土坑,寬1米多,長3米多,深1米多(卷14頁)”,與現場勘驗檢查筆錄中對土坑的描述:公路西側一水衝坑內(卷80頁)相吻合。

4、被告人使用的凶器矛(紅纓槍)與死因鑑定書說的銳器相符。

5、被告人供述其用矛刺向張XXX的身體部位(胸部卷13頁19頁、頭部卷17頁、掉進坑裡後使勁往背部刺了一下卷13頁)與屍檢筆錄、張XXX死因鑑定書相吻合,特別是被告人供述的在張XXX掉進坑裡後使勁往其背部刺了一下感覺這下戳透了,把他命要了(卷19頁)與死因鑑定書結論張XXX之死系被他人用匕首類銳器刺擊胸背致肺破裂並大出血而死亡吻合。

6、被告人供述案發時張XXX用塑料袋提著些飯,作案後被告人將飯扔向了河灘(卷17頁)與補充勘驗筆錄記載,案發現場向北約60米的草叢地面上有三袋紅白相間的塑料食品,袋內裝有雞蛋、辣子、豆芽相伴的炒菜(卷84頁)吻合。

7、現場勘驗筆錄中記載“案發現場由東向西650cm處,地面上留有殘缺的膠底鞋踩踏痕”與被告人供述其案發時穿的一雙黃膠鞋相吻合。

綜上所述,代理人認為,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刁XXX犯故意殺人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本案全部證據形成了一個完整的證據鏈條,相互印證,應當以故意殺人罪對被告人刁XXX進行定罪處罰。

(二)、被告人犯罪手段極其殘忍,情節特別惡劣,依法應當判處死刑,具體表現為:

1、被告人故意殺人的主觀惡性極其深重。

庭審調查表明,被告人作案有事先縝密構思、步驟清晰、犯意堅決的特點。案發前,被告人事先準備好了老鼠藥、“紅纓槍”,並把槍頭磨得鋒利,裝上斧頭把子。案發當晚,被告人找到被害人後不由分說,就用“紅纓槍”刺向被害人胸部、頭部,被害人無力反抗,逃離的過程中被告人還是窮追不捨,在被害人掉進路邊的土坑裡時,被告人已聽到被害人發出微弱的“嗚嗚”聲,但其並沒有停止犯罪行為,而是用矛狠狠地戳向了被害人的背部。正是這致命的一擊剝奪了被害人寶貴的生命。可見,被告人犯意之堅決。

2、被告人故意殺人的手段極其殘忍。

法庭調查中,公訴機關向法庭展示了現場勘驗筆錄、犯罪現場的照片以及鑑定文書等,我們清晰地看到被害人面部沾有大量血跡,右鼻部、右眼、左胸骨、背部、胸部、腰部、腿部以及手上有多處刺創,其中胸背部有兩處刺創深達胸腔內致兩肺破裂。根據被告人自己供述,其刺向被害人次數多達30餘下。可見,其殺人手段已經到了喪心病狂、無以復加、令人髮指的程度。

3、被告人實施犯罪行為後潛逃長達10年,悔罪態度惡劣。

案發後,被告人不是自動投案,積極認罪,而是連夜潛逃,逍遙法外10餘年。截至目前,被告人沒有對被害人家屬進行賠禮道歉,也沒有積極賠償,悔罪態度極差。

綜上,本代理人代表被害人全體親屬,強烈要求法庭對被告人從重處罰,判處死刑。因為不如此,無以告慰已故的被害人,使死者死不瞑目;也無以告慰被害人的親屬,使生者永難平復心靈創傷。

(三)、被告人應當承擔因其犯罪行為給原告人造成的損害賠償責任。

由於被告人刁XXX的犯罪行為,使被害人年邁的母親失去了贍養自己的兒子,也使依靠被害人為生活來源的妻子秦XXX失去了生活依靠,同時在感情也給被害人親屬造成了極大的傷害。因此,被告人應依法予以賠償原告人死亡賠償金487320元、喪葬費24426.5元、被撫養人生活費36260元、誤工費3000元、精神損失費50000元,以上共計601006.5元。以便安撫死者家屬。

以上是代理人的代理意見,望貴院予以採納!

xx律師事務所

廖xx

XX月XX日

綜合上面所說的,故意殺人這種行為已經觸犯了我國的刑事條款,被害的一方是可以利用代理詞來保障自己的權益,在寫時就需要把代理的意見註明清楚,同時要從法律的條款出發,只要獲得法院的認可,那麼可以讓犯罪者承擔起該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