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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代理詞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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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代理詞範文

交通事故代理詞

審判長、審判員(或人民陪審員):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之規定,XX律師事務所接受本案當事人的委託,並指派我擔任本案當事人XX的訴訟代理人。接受委託之後,本訴訟代理人進行了閱卷並進行了全面調查,今天又參加了庭審,對於該案有了較為全面的瞭解。根據法律和事實,本訴訟代理人發表如下代理意見,請合議庭在合議時能予以考慮:

一、 本案事實清楚,被告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原告在本次事故中沒有過失,不應當承擔責任。

根據XX公安局交警支隊對本次交通事故所出具認定書的認定,被告XX駕駛二輪摩托車在沒有交通訊號燈的路段強行衝撞,其行為違反了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其交通違法行為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應負本次事故全部責任。XX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對該事故的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原告XX在本次事故中,不負任何責任,不應該承擔責任。

二、原告主張的賠償要求完全符合法律規定,並有充足證據,應予以支援。

根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規定,被告應當賠償原告的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及原告的精神損害撫慰金。本次事故中,被告XX只承擔了原告的醫療費,而拒不賠償因本次事故所造成的傷殘賠償金、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後續治療費是於法於情於理都說不通的。原告的訴訟請求有2011年廣東省人身損害賠償標準,有損害事實基礎,有法律依據,是合理、合情、合法的,望法庭支援。

三、請求判令被告xx保險公司在交強險的責任限額內賠償。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和《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21條定:“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本案中被告XX曾於X年X月X日在xx保險公司購買了交強險,所以xx保險公司應當承擔保險責任。

綜上所述,代理人認為,為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請合議庭依法公正判決。

XX律師事務所律師:XX

X年X 月 X日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提供的交通事故代理詞範文,希望對您有所幫助。隨著私家車的普及,交通事故發生的頻率也越來越高,需要委託律師進行交通事故代理的也越來越多。一方面這體現了社會普法程度的提高,但同時也在為我們敲響交通事故的警鐘。交通事故的相關賠償無法彌補我們對事故本身的陰影,所以珍愛生命,依法駕駛,降低交通事故發生的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