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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於敲詐勒索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2.31W)

屬於敲詐勒索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對於敲詐勒索罪來講,一般是由公安機關立案進行偵查,而此時就需要收集相應證據,證明行為人確實是構成了該罪,那之後才能按照《刑法》中的規定進行處罰。這時就要先對比一下具體的行為是否滿足了敲詐勒索罪構成要件的內容。那究竟哪些屬於敲詐勒索罪的構成要件呢?請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屬於敲詐勒索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不僅侵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還危及他人的人身權利或者其他權益。這是本罪與盜竊罪、詐騙罪不同的顯著特點之一。

本罪侵犯的物件為公私財物。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採用威脅、要挾、恫嚇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財物的行為。

(1)威脅,是指以惡害相通告迫使被害人處分財產,即如果不按照行為人的要求處分財產,就會在將來的某個時間遭受惡害。威脅內容的種類沒有限制,包括對被害人及其親屬的生命、身體自由、名譽等進行威脅,威脅行為只要足以使他人產生恐懼心理即可,不要求現實上使被害人產生了恐懼心理。威脅的內容是將由行為人自己實現,還是將由他人實現在所不問,威脅內容的實現也不要求自身是違法的。

(2)要挾,通常是指抓住被害人的某些把柄或者製造某種迫使其交付財物的藉口,如以揭發貪汙、盜竊等違法犯罪事實或生活作風腐敗等相要挾。

(3)敲詐勒索的行為只有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時,才構成犯罪。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必須具有非法強索他人財物的目的。如果行為人不具有這種目的,或者索取財物的目的並不違法,如債權人為討還久欠不還的債務而使用帶有一定威脅成分的語言,催促債務人加快償還等,則不構成敲詐勒索罪。

二、敲詐勒索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1、敲詐勒索罪構成要件客觀方面中,需要認定敲詐勒索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時才構成該罪。

(1)所謂數額較大,指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數額較大”的標準可以按照前述規定標準的百分之五十確定:

①曾因敲詐勒索受過刑事處罰的;

②一年內曾因敲詐勒索受過行政處罰的;

③對未成年人、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敲詐勒索的;

④以將要實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殺人、綁架等嚴重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犯罪相威脅敲詐勒索的;

⑤以黑惡勢力名義敲詐勒索的;

⑥利用或者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軍人、新聞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詐勒索的;

⑦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2)所謂多次敲詐勒索,指二年內敲詐勒索三次以上的。

2、認定敲詐勒索罪的構成要件時,要區分罪與非罪。敲詐勒索數額較大,行為人認罪、悔罪,退贓、退賠,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犯罪情節輕微,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由有關部門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1)具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的;

(2)沒有參與分贓或者獲贓較少且不是主犯的;

(3)被害人諒解的;

(4)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

敲詐勒索近親屬的財物,獲得諒解的,一般不認為是犯罪。而明知他人實施敲詐勒索犯罪,為其提供信用卡、手機卡、通訊工具、通訊傳輸通道、網路技術支援等幫助的,以共同犯罪論處。如果涉嫌敲詐勒索罪,最好請專業的刑辯律師幫忙,避免自己的合法權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