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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開空頭支票處罰金額是多少?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6.02K)

企業開空頭支票處罰金額是多少?

一、企業空頭支票處罰金額是多少?

單位或個人簽發空頭支票或者簽發與其預留的簽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騙取財物為目的的,由中國人民銀行處以票面金額5% 但不低1000元的罰款;持票人有權要求出票人賠償支票金額2% 的賠償金。屢次簽發空頭支票的,銀行有權停止為其辦理支票或全部支付結算業務。

根據《行政處罰法》和《票據管理實施辦法》的規定,中國人民銀行是空頭支票的處罰主體,銀行機構發現空頭支票行為的,應積極向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舉報,並協助送達相應的行政處罰法律文書。

二、如何加強對空開支票的監管?

1、建立空頭支票違規行為的“黑名單”制度。為了加大對空頭支票監管的力度,人民銀行分支行建立簽發空頭支票“黑名單”制度,並將有關違規資訊定期向同一票據交換區域內的銀行進行通報。

2、明確監督管理的職責。人民銀行總行負責空頭支票處罰制度的制定和監督執行;人民銀行分支行負責本轄區內空頭支票行政處罰的組織實施;出票人開戶銀行負責報告簽發空頭支票違規行為、代為送達有關法律文書等;罰款代收機構負責罰款的收繳。

3、強化了違規責任。根據事權劃分,規定了罰款代收機構、出票人開戶銀行和空頭支票的出票人三方的違規責任。罰款代收機構對空頭支票罰款收入佔壓、挪用的,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按照《金融違法行為處罰辦法》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情節嚴重的,追究其高階管理人員及直接責任人的行政責任;出票人開戶銀行不報、漏報或遲報出票人簽發空頭支票行為的,由人民銀行責令改正,逾期不改、情節嚴重的,追究其高階管理人員及直接責任人的行政責任;對於屢次簽發空頭支票的出票人,銀行有權停止為其辦理支票或全部支付結算業務。

綜上所述,在企業經營活動中,支票匯票本票等都是常用的結算工具,如果持票人受到的是空頭支票,是拿不到票面全部金額的,人民銀行發現這類違法行為的,會對出票企業處罰。罰金金額按照支票的票面數額的兩個百分點執行,作為受害一方,可以對出票企業提出賠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