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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到什麼標準偷盜罪才能立案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9.35K)
達到什麼標準偷盜罪才能立案

一、達到什麼標準偷盜罪才能立案?

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以盜竊罪定罪。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准。

二、涉嫌盜竊罪逮捕嫌疑人的條件有哪些?

(一) 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

(二) 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

(三) 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

三、涉嫌盜竊罪從重處罰的情節有哪些?

(一)曾因盜竊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一年內曾因盜竊受過行政處罰的;

(三)組織、控制未成年人盜竊的;

(四)自然災害、事故災害、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期間,在事件發生地盜竊的;

(五)盜竊殘疾人、孤寡老人、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六)在醫院盜竊病人或者其親友財物的;

(七)盜竊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的;

(八)因盜竊造成嚴重後果的。

四、對盜竊罪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條件有哪些?

(一)起訴人符合法定條件;

(二)有明確的被告人;

(三)有請求賠償的具體要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附帶民事訴訟的範圍。

由此可見,一般情況下盜竊公私財物在1000元以下的不能以盜竊罪定罪量刑,不過,如果當事人兩年以內三次實施盜竊行為的,不管偷了多少錢都涉嫌盜竊罪。有關部門針對偷盜行為以盜竊罪立案的,等偵查結束以後會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盜竊罪是公訴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