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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設賭場罪能判緩刑嗎?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2.95W)

開設賭場罪能判緩刑嗎?

一、開設賭場罪能判緩刑嗎

刑法》第三百零三條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所以,開設賭場的,一般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會加重處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緩刑適用的刑種,如果被告人不是累犯,並且犯罪情節較輕,有悔改表現的,可以適用緩刑。

二、緩刑適用的條件

緩刑,是一種執行刑罰的制度,而不是一種刑罰。緩刑是有條件的不執行刑罰。也就是說,對一些特定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備了法定的條件之後,可以在一定的期間內不予關押暫緩其刑罰的執行。緩刑制度有利於改造罪犯,也有利於社會的穩定。

適用緩刑的條件有兩個:

1.適用緩刑的物件,必須是被判處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特定的犯罪分子。這些人所犯罪行比較輕,如果罪行較重,判處的刑罰在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或者是累犯的,都不能適用緩刑。

2.所犯罪行情節較輕並有悔改表現,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是否可以適用緩刑的關鍵是看適用緩刑犯罪分子是否具有社會危害性,對於不予關押確實不會危害社會的,才能適用緩刑。如果犯罪分子有可能危害社會,即使是被判處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適用緩刑。是否具有社會危害性,應當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以及其他情況綜合加以判斷,一般來說,犯罪情節較輕,犯罪分子的認罪態度好,有悔罪表現,對其適用緩刑放到社會上再進行危害社會的違法犯罪活動的可能性就小一些。對於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須執行。如附加剝奪政治權利,則犯罪分子雖然不在監獄服刑,但仍然要禁止其履行相應的政治權利,而且與緩刑同時執行。

所以,開設賭場罪能否適用緩刑的問題,需要根據具體的判刑,具體的犯罪情節,犯罪分子的悔過表現來確定,一般的,如果不是累犯,如果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悔過較好的,可以適用緩刑。必要時,您可以委託我們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來幫助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