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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法提供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工具罪既遂怎麼判?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1.97W)
新刑法提供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工具罪既遂怎麼判?

一、新刑法提供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工具罪既遂怎麼判?

1、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提供侵入計算機資訊系統工具罪是指提供專門用於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的程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實施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的違法犯罪行為而為其提供程式、工具,情節嚴重的行為。

提供專門用於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的程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實施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的違法犯罪行為而為其提供程式、工具,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規定處罰。

二、提供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工具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1、侵犯的客體:是國家資訊網路的安全。

2、客觀方面:表現為提供專門用於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的程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實施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的違法犯罪行為而為其提供程式、工具,情節嚴重的行為。

3、犯罪主體:一般主體。

4、主觀方面:故意,行為人是否為營利的目的提供程式、工具不影響犯罪的成立。

違反國家規定,侵入計算機資訊系統或者採用其他技術手段,獲取該計算機資訊系統中儲存、處理或者傳輸的資料,或者對該計算機資訊系統實施非法控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本罪的既遂犯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會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涉案情節特別嚴重的也會判3~7年有期徒刑。這項罪名侵犯了國家資訊網路的安全,屬於刑事犯罪行為,犯罪的記錄是會記入到個人檔案中的,本罪在主觀方面存在故意犯罪行為,過失行為並不構成此罪,在客觀方面有非法侵入計算機系統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