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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假釋期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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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假釋期是什麼意思?

一、刑法中假釋期是什麼意思?

假釋期就是假釋考驗期,有期徒刑的假釋考驗期限,為沒有執行完畢的刑期;無期徒刑的假釋考驗期限為十年。犯罪分子的假釋考驗期限因原判刑罰及執行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根據《刑法》第八十三條的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釋的考驗期為原判刑罰沒有執行完畢的刑期,即宣告假釋時原判刑罰的剩餘時期。《刑法》對無期徒刑的假釋考驗期限則作了明確而具體的規定。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釋的考驗期限為10年。

假釋,是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一定刑期之後,因其遵守監規,接受教育和改造,確有悔改表現,不致再危害社會,而附條件地將其予以提前釋放的制度。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假釋考驗期間再犯新罪的,不構成累犯。

二、假釋期滿是意味著什麼?

假釋考驗期滿,是原判刑罰已執完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刑法》第七十七條: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後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三、假釋期間的限制有哪些規定?

1、被宣告假釋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2)、按照監督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3)、遵守監督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

(4)、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監督機關批准。

綜合上面所說的,假釋就是屬於可以在監外執行,只要假釋的期限已滿才能確定犯罪人員履行了自己的義務,因此,對於假釋期就是屬於對犯罪人員的考驗期,如果在這個考驗期之內而做出傷害他人的事情,那麼必定就會撤銷假釋從而進行收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