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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釋是什麼意思和緩刑有什麼區別?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1.39W)

假釋是什麼意思和緩刑有什麼區別?

假釋是什麼意思和緩刑有什麼區別?

一、假釋

假釋,是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一定刑期之後,因其遵守監規,接受教育和改造,確有悔改表現,不致再危害社會,而附條件地將其予以提前釋放的制度。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假釋考驗期間再犯新罪的,不構成累犯。假釋在我國刑法中是一項重要的刑罰執行制度,正確地使用假釋,把那些經過一定服刑期間確有悔改表現、沒有必要繼續關押改造的罪犯放到社會上進行改造,可以有效地鼓勵犯罪分子服從教育和改造,使之早日復歸社會、有利於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

二、緩刑

緩刑稱暫緩量刑,也稱為緩量刑,是指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由特定的考察機構在一定的考驗期限內對罪犯進行考察,並根據罪犯在考驗期間內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的一種制度。

三、假釋與緩刑的區別

假釋與緩刑不同。兩者都是有條件地不執行原判刑罰,都有一定的考驗期限,都以發生法定情形為撤銷條件。但兩者也存在許多區別:

(1)適用物件不同。假釋適用於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緩刑則適用於被判處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適用根據不同。適用假釋的根據是犯罪分子在刑罰執行期間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假釋後不致再危害社會,或者有其他特殊情況。適用緩刑的根據則是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

(3)適用的時間不同。假釋是在犯罪分子執行刑罰的過程中根據犯罪分子的表現,以裁定作出的;緩刑則是在判處刑罰的同時宣告的。

(4)不執行的刑期不同。假釋必須先執行原判刑期的一部分,而對尚未執行完的刑期,附條件地不執行;緩刑則是對原判決的全部刑期有條件地不執行。

(5)性質不同。緩刑是一種刑罰裁量制度,假釋是刑罰執行制度。

(6)作出決定的時間不同。緩刑是判決時候作出,假釋是服刑期間作出,都是由人民法院作出的。

假釋和緩刑雖然在形式上有著很多的相同點,但是在很多地方都有所不同,如假釋需要先執行部分刑期,才服刑的過程中表現良好,而緩刑是屬於刑期較短,在認罪的時候態度良好,且認定其不會危害社會,這樣就可以判處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