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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退贓款是退給受害人嗎?

無罪辯護 閱讀(1.21W)

一、詐騙退贓款是退給受害人嗎?

詐騙退贓款是退給受害人嗎?

詐騙案中贓款被公安機關追回的,應當退還給受害者。查詢不到贓款的,應當上繳財庫。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八條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對於扣押、凍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財物及其孳息,應當妥善保管,以供核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處理。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對違禁品或者不宜長期儲存的物品,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二、 詐騙追贓法律依據有哪些?

詐騙罪是刑事犯罪,要追究行為人刑事責任,違法所得應當追繳、退賠,受害人有權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地方返還詐騙的財物。

《刑法》第六十四條【犯罪物品的處理】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沒收的財物和罰金,一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

《刑事訴訟法》第99條規定,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如果是國家、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時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財產。

三、追贓的三種方式有哪些?

1、公安機關在詐騙案件終結後,根據具體詐騙情況,處分凍結、查封、扣押的債騙人的財產,返還給受害人。

2、受害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或者另行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詐騙人返還。

3、詐騙人主動退贓

綜合上面所說的,對於詐騙的行為只要一旦構成必定就要給他人帶來一定的損失,作為犯罪在被判決之前就需要把得到的款項退還給受害人或者是上繳給國庫,所以,不同的情況就會作不同的處理,從而才能確保讓違法者受到應有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