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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罪退贓物會減刑嗎?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2.8W)

詐騙罪退贓物會減刑嗎?

一、詐騙罪退贓物會減刑嗎?

詐騙犯被抓後,把贓款全都退給受害人,認罪態度較好。按照詐騙金額多少的被判有期徒刑的年段,可以考慮在低年段判刑。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

第8條 對於退贓、退賠的,綜合考慮犯罪性質,退贓、退賠行為對損害結果所能彌補的程度,退贓、退賠的數額及主動程度等情況,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其中搶劫等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犯罪的應從嚴掌握。

二、詐騙罪的犯罪構成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有些犯罪活動,雖然也使用某些欺騙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經濟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體不是或者不限於公私財產所有權。所以,不構成詐騙罪。例如:拐賣婦女、兒童的,屬於侵犯人身權利罪。

詐騙罪侵犯的物件,僅限於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而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其物件,也應排除金融機構的貸款。因《刑法》已於第193條特別規定了貸款詐騙罪。

(二)客觀要件

本罪往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首先,行為人實施了欺詐行為,欺詐行為從形式上說包括兩類,一是虛構事實,二是隱瞞真相;從實質上說是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為。欺詐行為的內容是,在具體狀況下,便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並作出行為人所希望的財產處分,因此,不管是虛構、隱瞞過去的事實,還是現在的事實與將來的事實,只要具有上述內容的,就是一種欺詐行為。

(三)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並且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公安機關在處理詐騙案件的時候,一般會收繳詐騙所得,法院在審理詐騙案件之後,可能會將收繳獲得的財物定性為贓物。這些贓物一般會被退還給被騙者,也有可能會上繳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