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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放危險物質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死刑辯護 閱讀(8.78K)
投放危險物質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律師解析:根據刑法規定過失投放危險物質罪判刑如下:
1、投放危險物質罪,如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法院量刑會綜合考慮犯罪動機、主觀惡性、社會危害性以及當事人的認罪態度等因素確定。但是如致人重傷、死亡或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則可能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 【放火罪、決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險物質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條 【放火罪】【決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險物質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失火罪】【過失決水罪】【過失爆炸罪】【過失投放危險物質罪】【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