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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後有寫借條算詐騙嗎

金融詐騙辯護 閱讀(2.03W)

這種情況可能是以借為騙的詐騙。詐騙手段多種多樣,即便是有借條也可以構成犯罪。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有些犯罪分子會打著借款的幌子,向別人借錢,實則是詐騙。關鍵在於借款時主觀上的目的是借款還是詐騙,以及接到的款的實際用途。如果一開始就以非法佔有的目的借款,這肯定就是詐騙罪了,或者把接的款肆意揮霍,不還借款,這也構成詐騙罪。
不管是否補寫借條,只要其中含有故意騙取他人財物的意圖,就屬於詐騙,構成犯罪條件的則屬於詐騙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詐騙後有寫借條算詐騙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