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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對方騙寫借條屬於詐騙嗎

債務債權 閱讀(2.16W)

一、被對方騙寫借條屬於詐騙嗎?

被對方騙寫借條屬於詐騙嗎

騙寫借條一般不構成詐騙,這種情況屬於經濟糾紛,受誘騙寫的借條通常是無效的。借條需要滿足以下條件才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四)有出借行為。

二、哪些借條是無效的?

1、明知對方借款用於非法活動的。

合法的借貸關係受法律保護,但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的民事行為屬於無效行為。法院查明,出借人明知個人借款用於賭博、販賣假幣、販賣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動而借款給他人,其借貸合同不受法律保護,如果涉及刑事犯罪,甚至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2、違背真實意願的借條。

一方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合同。

3、感情債所產生的借條。

不少情人之間出於玩笑或者其他原因(例如:青春損失費,精神損失費,出軌劈腿等),會寫下借條,但實際中並沒有這筆借款支付的憑證。如果分手或者離婚了,一方拿著借條要求法院判決對方還錢,經法院查實,如果借貸行為沒有實際發生,原則上不予支援,

4、有借條但沒有實際支付借款。

借條只能證明借貸雙方之間有約定,如果沒有實際支付借款,借條實際上是不產生法律效力的。

5、主體瑕疵。

如民間借款合同的主體是自然人的,且行為能力存在瑕疵的,則該民間借款合同的效力也存在瑕疵。如果該自然人是限制行為能力人,但該合同得到其監護人的追認,則該合同發生法律效力,否則該合同無效。

如果借條當中只有簽名的部分是本人的親筆簽名,正文的內容都是偽造的,對方憑藉這張借條向人民法院起訴的話,被告方是可以申請筆跡鑑定的,但類似於這種情況,不能以詐騙罪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