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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期間該上班

仲裁 閱讀(2.43W)
勞動仲裁期間該上班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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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爭議仲裁中是否該上班


和單位發生勞動爭議勞動仲裁與單位要求職工去上班是兩件不同的事,單位如果要求職工上班,若無正當理由,職工應當到單位上班,而不能以雙方之間正在發生勞動爭議就拒絕到單位上班,如職工無正當理由拒絕上班,單位認定職工曠工是有法律依據的。若職工曠工已嚴重違反了勞動紀律,單位將職工辭退也可能會有法律依據的,因此建議在單位未對職工做出辭退處罰決定前,還是應當按照單位要求到單位上班。但如果你在仲裁請求中要求解除與單位的勞動關係,那就沒有回去上班的必要了。一般情況下申請勞動仲裁後申請人是不會去單位上班的,一般會重新找工作,如果是因為單位開除的話,肯定即使想去上班單位都不會讓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