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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的時間是上班時間嗎

仲裁 閱讀(1W)
勞動仲裁的時間是上班時間嗎

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式。按照有關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除非當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否則超過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仲裁委員會處理爭議案件,應當遵循合法、公正的原則,先行調解,及時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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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上班時間

工作時間為週一到週五,早上8:30到下午5:30。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是勞動爭議的法定前置程式受理和處理機構。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依法履行職責: 聘任、解聘專職或者兼職仲裁員、受理勞動爭議案件、討論重大或者疑難的勞動爭議案件、對仲裁活動進行監督。

申請人是員工的,請提交下列材料:

(1)勞動仲裁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及影印件

(3)有委託代理人的,需簽定並提交《授權委託書》,註明委託事項,同時提交受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影印件。

(4)被申請人工商註冊資訊資料

(5)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6)《提交證據材料清單》一式兩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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