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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糾紛超過20年還可以起訴嗎?

訴訟管轄 閱讀(8.66K)

一、房子糾紛超過20年還可以起訴嗎?

房子糾紛超過20年還可以起訴嗎?

房子糾紛超過20年不一定還可以起訴,若是滿足以下的條件,就可以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二、房產糾紛起訴流程是什麼?

1、要確認案件的被告者。個人的話,可以到對方的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列印戶籍證明;單位的話,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列印該單位的基本註冊資料。

2、由原告具狀到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民事訴訟。

3、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訴書後7日內決定是否立案。

4、立案後,人民法院可能會有舉證期,要求在期限內提交全部證據資料!

5、立案後,人民法院會安排開庭日期,並通知當事人。若當事人正當理由遲到,人民法院會以撤訴來處理。

6、庭前調解(如未達成調解意見,另行開庭)。

7、開庭(開庭時記著拿證據原件)開庭的程式步驟:法官宣讀法庭紀律、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原告讀起訴書;被告答辯;原告提交證據,發表意見,被告對證據提出質證意見;被告提交證據,發表意見,原告對證據提出質證意見;法官詢問一些問題;雙方辯論;雙方最後總結意見法庭調解和宣判的程式。

三、房產糾紛起訴需要什麼材料?

1、民事起訴書三份(其中兩份交法院,一份留存開庭時用);

2、身份證影印件一份(正反面都需要)

3、授權委託書一份(如委託律師或他人);

4、證據三套(其中兩套交法院,一套留存開庭時用)。其中證據包括:購房合同、購房款發票、房屋產權證書(如已有)、入住日期的證據(如入住通知書、入住預算單、物業費發票、產權證代辦費收據等,有一樣即可)。

法定的最長訴訟時效期間是20年,但即使糾紛自發生之日起已經超過了20年,只要糾紛厲害關係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交相關證明已經滿足了起訴的條件,那麼法院就會受理訴訟請求。但是對於超過了20年的時效才向法院起訴的原告,敗訴的可能性是比較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