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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糾紛超過兩年可以申訴嗎?

個人債務 閱讀(2.31W)

不可以。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兩年內提出,自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次日起計算。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人民法院在依照本章程式審理案件的過程中,發現本案屬於民事權益爭議的,應當裁定終結特別程式,並告知利害關係人可以另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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