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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子在前經濟糾紛之後可以起訴解決嗎?

房屋租賃 閱讀(1.3W)

租房子在前經濟糾紛之後可以起訴解決嗎?

租房子在前經濟糾紛之後可以起訴解決嗎?

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直接起訴。房地產租賃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涉及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租賃關係的建立,必須經過一定的程式。簽訂租賃合同是建立租賃關係必需的法律行為,其主要條款必須具備。內容必須完善。但由於有些租賃當事人缺乏法律常識,對合同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在簽訂合同時,對涉及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條款未作明確規定,造成了不履行合同的矛盾和糾紛,還有的為了規避法規,偷漏稅費,對租賃行為故意隱瞞,不申請、不報批、不辦理租賃稽核立契手續,由於沒有取得合法租賃的批准手續,以致在發生糾紛時才知道依法辦理租賃稽核手續的重要。實踐中還有一些當事人,由於法律觀念淡薄,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甚至故意侵犯對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造成租賃糾紛。

承租人與出租人就房屋租賃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糾紛,有以下的救濟途徑:

第一,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可以私下協商解決,爭取糾紛的最快解決方式;

第二,找當地的社群、居委會等部門進行協調處理;

第三,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可以收集證據去法院起訴,由法院依法判決。

房屋租賃糾紛的解決與維權,首先要依靠合同,按合同約定行事。合同約定不明或合同違法與合同無效時,則按法律、法規、傳統慣例,公平原則,大眾認可的公序良俗來推定與評判事非與責任後果。

方式可以當事人自我協商;也可以申請相應的組織(居委會、村委會、人民調解委員會或基層司法行政機關的法律服務工作者)進行調解;還可以在前兩項無效或無力解決時向法院提訴訟由法院裁定判決。

綜合上面所說的,租房子產生的經濟糾紛一般最好的方式就是私下進行解決 ,這不僅會更快從而自己的目的也會很快達到,但如果在雙方處理不好的情況之下也是可以利用法律的途徑來幫助自己,但需要有合法的證據才能確定法院會進行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