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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滿足合同糾紛立案標準可以提出民事訴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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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沒有滿足合同糾紛立案標準可以提出民事訴訟嗎?

沒有滿足合同糾紛立案標準可以提出民事訴訟嗎?

沒有滿足合同糾紛立案標準不可以提出民事訴訟,《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二、合同糾紛起訴流程是怎樣的

1、案件的判決結果要看法律規定以及雙方的證據。現在,尚未開庭,判決結果未出,不能判定法官的行為是否偏袒,您現在主要是對訴訟程式不瞭解,才會產生各種誤會。

2、法官主動調取證據是法律法規允許的,有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的,法院可以主動調取證據或應一方申請調取證據,並不屬於偏袒一方。您如果有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也可以申請法官主動調取證據。

3、立案八個月未開庭確實是不正常的,可以向有關機關反映。但如果被告充分利用了法律規定的程式,拖延開庭的時間,立案八個月未開庭是可能存在的。如果是被告利用法律規定的程式,與法官無關。律師就經常利用法律規定的程式,拖延審判的期限,以取得對自己最有利的結果。

4、被告就同一案件起訴原告,是正常的,可能屬於反訴,也可能是另行起訴。

對於已經滿足起訴標準的合同糾紛案件,為了方便法院職員更為方便、快捷的瞭解案件的基本國策,在提交的民事訴狀之中,除了需要介紹雙方基本資訊之外,還要對案情經過詳細概述。並且在合同糾紛訴狀的最後,也必須要註明通過此次法院審理想要得到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