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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財產糾紛多少錢可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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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財產糾紛多少錢可以立案?

民事財產糾紛多少錢可以立案?

法院立案沒有數額限制,只要雙方當事人存在民事糾紛,符合立案條件的,都可以到法院起訴,法院應當立案。起訴的條件,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規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同時,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二、民事糾紛的處理方式有哪些?

民事糾紛是平等主體之間發生的,以民事權利義務為內容的社會糾紛(可處分性的),是處理平等主體間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和,所以所有違反這一概念的行為就會引起民事糾紛,處理方式有:

1、協商。雙方依靠自身力量,相互妥協和讓步,解決糾紛。該方法快捷簡便、心平氣和,但應以書面方式記載協商內容。

2、調解。由第三方介入促使爭議各方相互諒解和讓步,最終化解矛盾。當爭議各方失去對話基礎,尋求第三方調解實為高明選擇。

3、仲裁。將糾紛提交仲裁機構,由其居中裁決的糾紛解決機制。仲裁一裁終局制,一方不履行仲裁裁決,對方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4、訴訟。一方向法院提出請求,由法院裁決糾紛的制度。訴訟是最終、最權威的糾紛解決機制,是當事人保護權利的最後屏障。

以上就是我國法律上明確規定的民事財產糾紛的具體處理情況,對於立案的處理是基於實際導致糾紛的原因來進行認定的,在這種情況下涉及到財產爭議只是民事糾紛中的一種情況,所以符合條件的情況下是可以直接立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