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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院子拆遷糾紛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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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院子拆遷糾紛怎麼處理

一、農村宅基地院子拆遷糾紛怎麼處理?

1、行政裁決。

村民對拆遷行為有爭議的,可以向當地政府部門申請行政裁決,當地政府部門收到裁決申請後,一般會在30天內作出裁決決定。

2、依法申請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若拆遷當事人對裁決不服,可以在接到裁決書之日60日內向做出裁決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向做出裁決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的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複議。當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裁決書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為了不影響拆遷工作的順利進行,在訴訟期間,拆遷人已對被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或者提供了拆遷安置用房、週轉用房的情況下,訴訟期間可以不停止拆遷的執行。

3、強制拆遷。

村民無正當理由不執行拆遷協議的,可以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執行。

二、徵收宅基地的前期準備工作有哪些?

(一)釋出土地徵收啟動公告。

需要徵收土地,市、縣人民政府認為符合《土地管理法》的相關內容規定的,應當釋出土地徵收啟動公告。徵收土地啟動公告應當在擬徵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範圍內釋出。土地徵收啟動公告自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徵地範圍內搶栽搶建;違反規定搶栽搶建的,不予補償。

(二)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土地現狀調查的內容包括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權屬、種類、數量等資訊。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應當對徵收土地的社會穩定風險狀況進行綜合研判,確定風險點,提出風險防範措施和處置預案。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結果是申請土地徵收的重要依據。

(三)擬定徵地補償安置方案並公告。

市、縣人民政府應當依據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結果,結合土地現狀調查情況,組織自然資源、財政、農業農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有關部門編制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包括徵收範圍、土地現狀、徵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內容,保障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四)徵地補償登記。

被徵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補償安置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徵地補償登記手續,未如期辦理徵地補償登記手續的,其補償內容以前期調查結果為準。

宅基地是農村住宅用地,雖然宅基地是集體財產,但村民在宅基地上修建的自建房是個人財產,所以政府在徵地時必須要對村民進行拆遷補償,在計算拆遷房面積時是包括院子的。對於拆遷過程中發生的糾紛,徵地主管部門也可以先和村民協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