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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債務糾紛可以立案

債務債權 閱讀(2.69W)
多少債務糾紛可以立案

受案範圍,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具有國家行政職權的機關和組織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不服,依法提起訴訟的,屬於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都有明確的管理範圍,比如普通的基層法院不能審理涉外專利侵權案件,這在法律中有明確的規定,所以,當事人在起訴時候,一定要明確是否在該法院的受理範圍。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請問債務糾紛如何立案,立案需要哪些材料?

你好,你諮詢債務糾紛如何立案,立案需要哪些材料是這樣的:
   因債務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債務糾紛案件立案應提交如下材料:
  一、提交起訴狀正本一份,並按被告人數提供相應的副本。
  二、證明當事人主體資格的材料。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戶口本等的影印件;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影印件或由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登記資料或社團法人登記證,原告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同時還應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或主要負責人證明書。
  三、受委託代為起訴的,應提交原告的授權委託書。公民代理的,同時提交本人的身份證影印件;律師代理的,同時提交律師事務所的公函和律師執業證件的影印件。
  四、證明債務關係存在的材料,如購銷合同、供貨協議、訂貨單、證人證言、實際履行憑證等。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