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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被告缺席二審被告能贏嗎

判決執行 閱讀(2.49W)

一、一審被告缺席二審被告能贏嗎

一審被告缺席二審被告能贏嗎

二審能否贏跟一審缺席沒有直接的關係。法院審判案件,以當事人的訴訟請求以及相關的證據為準,如果一審有誤,二審會改判。

二、庭審程式有什麼

法庭在我們心目中比較神聖,可能一生都進不了法庭一次,其實,庭審程式有哪些我們還是需要了解一下的。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開庭審理分為以下幾個階段:

(一)庭審準備

1.傳喚當事人,通知其他訴訟參與人出庭參加訴訟。

2.對公開審理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開庭3日前公告當事人的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3.查明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到庭,宣佈法庭紀律。

4.開庭審理時,由審判長核對當事人,核對的順序是原告、被告、第三人,核對的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工作單位、職業和住所。

(二)法庭調查

1.當事人陳述。

2.出示證據和質證。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各類證據按以下順序出示,由當事人進行質證:

(1)證人證言。

(2)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

(3)鑑定結論。

(4)勘驗筆錄。

(三)法庭辯論

1.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

2.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

3.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

4.互相辯論。

(四)案件評議和宣告判決這是開庭審理的最後階段,是合議庭根據已經查明的事實和證據,依照法律和政策,分清是非,明確責任,作出判決並宣告判決結果,從而解決當事人之間民事爭議的階段。

1.合議庭評議

2.宣告判決宣告判決有兩種方式:一種是當庭宣判。即在合議庭評議後,由審判長宣佈繼續開庭並宣讀裁判。宣判後,10日內向有關人員傳送判決書。另一種是定期宣判。即不能當庭宣判的,另定日期宣判。定期宣判後,應立即發給判決書。

只要是被起訴即便不是自己的責任,也要積極地應訴,這樣也是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自己沒有精力去處理案件,在自己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以找個比較資深一些的律師代替自己處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