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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不出庭有什麼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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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告不出庭有什麼後果?

被告不出庭有什麼後果?

被告不出庭法庭通常情況下會缺席審判,根據原告的訴訟請求以及提交的證據,直接判決。

相關法律規定:《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九條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第一百四十四條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二、缺席判決的具體情形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 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許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一百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開庭審理:

(一)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

(二)當事人臨時提出迴避申請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鑑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

(四)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

第一百四十七條 書記員應當將法庭審理的全部活動記入筆錄,由審判人員和書記員簽名。

三、民事訴訟被告拒不賠償怎麼辦

民事訴訟如果法院有了生效判決而被告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付款義務:

1、原告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

2、如果被告有能力履行付款義務而拒不履行的,是要負刑事責任的。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是指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行為。

3、坐牢後如果有錢的話還是要賠償的。

對於民事案件的被告來說,收到法院寄送的原告書寫的訴狀副本之後,需要積極的應訴,如果因為合法的原因不能在法院開庭的時候出席的,也需要在收到開庭通知之後,將不能出席的原因如實的告知法院,不得無故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