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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案件被告不出庭有什麼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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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案件被告不出庭有什麼後果

離婚案件是是屬於比較特殊的案件,之所以特殊那是因為其一般都要原被告出庭參與開庭審判活動。而其他的案件,如果有了委託代理人,那就不需要自己去開庭了。當然,也可以去開。那麼如果被告不出庭會有什麼後果呢?首先,法院會覺得這個庭不能夠正常進行的,所以可能需要作延期處理。在決定延期的時候,就會再一次把開庭的相關資訊告訴被告一方,讓其下次務必參加庭審活動。如果下次再不來,而且被告沒有正當理由,完全是自己任性而為之。那法院就會派出法警直接抓人了,強制其參加庭審活動。這就是後果了,這是屬於一般的情況。當然,也有特殊的情況,這裡的特殊情況是指被告不按時參與庭審活動,也不會有什麼後果。

首先,第一種特殊情況是指失蹤人。說到這裡,相信大家都明白啦。人都失蹤了,那就沒有什麼出不出庭的說法了,所以法院就會直接作出裁判。這類情形,一般都會離婚成功的。那麼這裡主要說說第二種情形。法律是這樣規定的,如果被告表達是有困難的,而且是不方便出庭,那就可以通過書面的意見表達其對離婚的看法或者意見。這個還是比較好理解的,那就是人可以不用到,但是意思帶到就行了。離婚之所以這麼強調每個人的意見,那是因為離婚的事實和法律標準不容易查清的,需要原被告參與活動才比較好確認。畢竟,真理是越辯越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