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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運輸損害賠償違約金是指什麼

運輸損害 閱讀(2.06W)

隨著運輸行業的不斷髮展,現在人們買東西已經沒有地域之分了,只要你付款,商家就有辦法把東西送到你面前來。但在運輸過程中也會出現很多的問題,造成物品損害,那麼公路運輸損害賠償違約金是怎樣的呢,本站小編整理了有關資料,詳細請閱讀下文。

公路運輸損害賠償違約金是指什麼

一、公路運輸損害賠償違約金是指什麼

我國《合同法》第114條第二款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違約金:是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預先約定的當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由違約的一方支付給對方的一定數額的金錢。它具有以下特徵:1、以違約行為為產生條件,不以損害事實的產生為前提。2、當事人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意見,金錢數額明確具體,沒有爭議性。3、具有懲罰性,當合同一方沒有履行合同義務或為按照約定履行義務時就發生了違約金。

二、什麼是公路運輸損害賠償金

公路運輸損害賠償金是指違約方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依法或依據合同規定應承擔損害賠償的責任。它具有以下特徵:

1、具有違約行為。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是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

2、具有損害事實。損害事實必須是實際已經發生的,未發生的損害事實不能產生損害賠償金。

3、違約行為與損害事實具有法律上的因果關係。

4、具有補償性。與違約金不同的是,損害賠償金是以實際損失的程度作為賠償的範圍,因此在性質上是具有事後補償性的。

三、公路運輸損害賠償規定

目前在我國尚沒有專門針對汽車貨物運輸限額賠償的法律條款,相關內容基本以原則性規定的形式存在於《民法通則》、《合同法》等法律中,如《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二條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的賠償責任,應當相當於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一方違反合同時,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對於違反合同而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合同法》中有關運輸合同違約賠償的第三百一十二條規定:貨物的毀損、滅失的賠償額,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另外2000年交通部以部門規章的形式制定了《汽車貨物運輸規則》,其中第八十三條規定貨運事故賠償數額按以下規定辦理:

(一)貨運事故賠償分限額賠償和實際損失賠償兩種。法律、行政法規對賠償責任限額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尚未規定賠償責任限額的,按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

(二)在保價運輸中,貨物全部滅失,按貨物保價宣告價格賠償;貨物部分毀損或滅失,按實際損失賠償;貨物實際損失高於宣告價格的,按志明價格賠償;貨物能修復的,按修理費加維修取送費賠償。保險運輸按投保人與保險公司商定的協議辦理。

(三)未辦理保價或保險運輸的,且在貨物運輸合同中未約定賠償責任的,按本條第一項的規定賠償。

(四)貨物損失賠償費包括貨物價格、運費和其他雜費。貨物價格中未包括運雜費、包裝費以及已付的稅費時,應按承運貨物的全部或短少部分的比例加算各項費用。

(五)貨物毀損或滅失的賠償額,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可以補充協議,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交付或應當交付時貨物到達地的市場價格計算。

以上就是公路運輸損害賠償違約金的相關資料,相信你讀完之後對這方面的知識也有了一定的瞭解了,在貨物受到損害之後,我們是可以通過法律程式挽回自己的損失的,如果您需要這方面的幫助,可以尋找本站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