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損害賠償>運輸損害>

如何認定鐵路運輸損害賠償

運輸損害 閱讀(3.16W)
如何認定鐵路運輸損害賠償

現代交通運輸是非常發達的,選擇運輸的方式也是多樣化,運輸業的發展給商品出現各種地方出現了契機,但是在運輸過程中,有的物品是可能受到損害,遇到運輸損害一定要在運輸開始前約定好賠償責任。根據規定,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承運人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因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者合理損耗以及託運人、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不承....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鐵路運輸損害賠償

鐵路運輸損害賠償規定

第一條 為了明確鐵路運輸企業對旅客的損害賠償責任,維護 旅客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鐵路運輸企業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鐵路

旅客運輸中發生的旅客人身傷亡及其自帶行李損失的賠償。

前款所稱鐵路旅客運輸中,是 指自旅客經剪票進站至到達行程終點出站時止。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旅客,是指持有效乘車憑證乘車的人員以及按照國務院鐵路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免費乘車的兒童。

經鐵路運輸企業同意,根據鐵路貨物運輸合同,隨車護送貨物的人,視為旅客。

第四條 由於不可抗力或者旅客自身原因造成人身傷亡和自帶行李損失的,鐵路運輸企業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 鐵路運輸企業依照本規定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對每名旅客人身傷亡的賠償責任限額為人民幣40000元,自帶行李損失的賠償責任限額為人民幣800元。

鐵路運輸企業和旅客可以書面約定高於前款規定的賠償責任限額。

第六條 鐵路運輸企業依照本規定給付賠償金,不影響旅客按照國家有關鐵路旅客意外傷害強制保險規定獲取保險金。

第七條 向外國籍旅客、華僑和港澳臺胞旅客給付的賠償金,可以兌換成該外國或者地區的貨幣。其匯率按照賠償金給付之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指定銀行的掛牌匯率確定。

第八條 旅客或者其繼承人向鐵路運輸企業要求賠償的請求,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起1年內提出。

鐵路運輸企業應當自接到賠償請求之日起30日內答覆。

第九條 旅客或者其繼承人與鐵路運輸企業對損害賠償發生爭議,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本規定自1994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