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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遊強迫購物怎麼辦

消費權益 閱讀(2.72W)

導遊強迫購物的,可以採取以下措施:
1、可以先向該導遊所屬的旅行社協商解決,遊客有權在旅遊行程結束後三十日內,要求旅行社為其辦理退貨並先行墊付退貨貨款,或者退還另行付費旅遊專案的費用;
2、向消費者協會、旅遊投訴受理機構或者有關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3、如果被強制購物的遊客較多,並有共同請求的,可以推選代表人參加協商、調解、仲裁、訴訟活動。
法律依據:
《旅遊法》第92條規定:旅遊者與旅遊經營者發生糾紛,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雙方協商;
(二)向消費者協會、旅遊投訴受理機構或者有關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三)根據與旅遊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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