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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糾紛的仲裁解決途徑有哪些優勢?

消費權益 閱讀(2.38W)

仲裁途徑解決旅遊糾紛的優勢

旅遊糾紛的仲裁解決途徑有哪些優勢?

旅遊作為一項特殊產業,參與主體範圍廣,涉及的內容比較複雜,專業性比較強,旅遊消費糾紛涉及的有些問題也需要專業的知識才能辨清。

(一)通過行政途徑解決旅遊消費糾紛,一般需要旅遊消費者投訴、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受理、處理等環節,僅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處理環節,就需要被投訴者書面答覆、調解、做出處理決定、行政處罰和其他處罰等程式,過程比較複雜,花費的時間較長、精力較多。如果糾紛雙方對處理決定和行政處罰決定不服,還會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申請行政複議,到糾紛最終解決時,花費的時間、精力和費用將更多。這種解決途徑雖然能夠解決糾紛,有助於行業監督和管理,但違背了糾紛雙方解決問題的初衷。

(二)通過訴訟途徑解決旅遊消費糾紛,必須嚴格按民事訴訟法的程式進行,一般需要經過起訴、受理、審理前準備、開庭審理、宣判等環節,而且對管轄、證據、期間、送達等有嚴格的規定,花費的時間較長,程式嚴謹而複雜,費用也不低。訴訟實行兩審終審制,如果當事人對一審法院裁判不服,還可以提起上訴,解決糾紛的成本會更高。

(三)在解決旅遊消費糾紛過程中,與行政、訴訟途徑相比,仲裁庭由專業人士組成,具備專業知識,仲裁程式具有靈活性,沒有複雜和嚴格的規定,仲裁過程能為雙方當事人保密,仲裁過程較為快捷、經濟,成本較低,應該成為雙方當事人的首選途徑。但由於我國目前利用仲裁解決民事財產權益糾紛的觀念沒有深入人心,廣大旅遊消費者不瞭解仲裁的優勢和具體規程,而且沒有專門的仲裁機構從事相關工作,所以,通過仲裁途徑解決的旅遊消費糾紛在旅遊消費糾紛總量中所佔的比例很小。

以上內容即旅遊糾紛的仲裁解決途徑的優勢的具體介紹,希望通過小編上述的整理,能幫助大家在處理旅遊糾紛問題上有所幫助,儘早從糾紛中解脫出來。另外,本站小編在此建議大家,如遇到旅遊糾紛問題,能雙方協商解決的,最好自行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一定要依法通過法律的方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