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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糾紛怎樣仲裁 | 旅遊產生糾紛該怎麼辦?

消費權益 閱讀(1.43W)

一、旅遊糾紛怎樣仲裁

旅遊糾紛怎樣仲裁,旅遊產生糾紛該怎麼辦?

按照《仲裁法》的相關規定,當事人用仲裁方式解決爭議,應當雙方自願,達成書面仲裁協議,沒有仲裁協議,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機構不予以受理。仲裁沒有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仲裁機構也不按行政區劃設定,當事人可以按雙方的意願選擇任何仲裁機構對爭議進行仲裁。仲裁裁決具有強制性,當事人應當履行,否則權利人有權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仲裁實行一裁終局制度,裁決作出後,除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銷或者不予以執行的除外,產生法律效力,當事人就同一爭議再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委員會或人民法院不予以受理。

二、旅遊產生糾紛該怎麼辦

(一)與旅遊經營者協商和解。旅遊者在旅途中若遇旅遊糾紛,可先與組團社的全陪、領隊或地接社導遊多溝通,不能解決時,再與組團社聯絡,要求妥善處理。要及時向他們反映自己的意見和建議,聽取旅行社的答覆後再做決定。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旅遊法》規定,消費者協會、旅遊投訴受理機構和有關調解組織在雙方自願的基礎上,依法對旅遊者與旅遊經營者之間的糾紛進行調解。消費者在與旅遊經營者協商不成時,可以通過消費者協會等機構與旅遊公司進行調解解決。但是調解必須遵守自願和合法原則。

1、願原則包括兩個方面:一是調解工作必須在雙方當事人自願的基礎上進行;二是調解協議內容必須出自雙方自願。

2、解的合法原則主要指調解工作要以事實為根據,在分清是非的基礎上,正確地適用實體法來確定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調解協議的內容不得與民事法律中的禁止性規定相沖突,不得侵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不得違反公序良俗或損害第三人的合法權益。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消費者如果需要向旅遊管理部門投訴,消費者應當及時提交賠償請求書和相關證據資料。在書寫賠償請求書時,要注意:

1、客觀真實地陳述需投訴的事件內容。表述的事件經過應儘量具體、詳細。

2、提供的證據真實有效。主要的證據包括旅遊合同、旅遊行程表、旅遊發票、車船票據、門票、購物發票、接待單位的證明以及其他可以證明侵權、違約的材料。

3、提出的賠償請求和主張合法合理。對旅遊者提出的投訴,旅遊管理部門主要依據國家旅遊局釋出的《旅行社服務質量賠償標準》,認定旅行社的賠償責任和金額,故遊客在確定賠償金額時,要以雙方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和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為主要依據。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在旅遊時,消費者一般都會與旅遊公司簽訂旅遊合同,若在合同中有仲裁條款或者事後與旅遊公司達成協議,消費者可以憑藉仲裁條款及仲裁協議提起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消費者可以持民事起訴書、旅遊合同等相關證據材料到法院提起訴訟。

這樣在生活中產生旅遊糾紛自己就不會不知所措。一般發生旅遊糾紛之後,大家可以先協商調解解決,這樣可以避免矛盾的升級。協商不成的話大家可以申訴仲裁,通過這些都無法解決的話,大家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