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損害賠償>其他侵權>

誰承擔特殊侵權的舉證責任

其他侵權 閱讀(2.74W)

熱點推薦: 侵權行為">侵權行為 網路侵權">網路侵權 侵權責任法">侵權責任法 侵犯肖像權">侵犯肖像權 隱私權 侵犯名譽權">侵犯名譽權 民事責任">民事責任 過錯責任">過錯責任

誰承擔特殊侵權的舉證責任

我國的侵權責任法中對特殊侵權有著明確的法律規定。特殊侵權責任與一般侵權責任的具體型別不同,當然實踐中的舉證責任的承擔其實也是不同的。那麼誰承擔特殊侵權的舉證責任呢?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誰承擔特殊侵權的舉證責任

特殊侵權訴訟舉證責任的規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若干規定,下列侵權訴訟,按照以下規定承擔舉證責任:

1、因新產品製造方法發明專利引起的專利侵權訴訟,由製造同樣產品的單位或者個人對其產品製造方法不同於專利方法承擔舉證責任;

2、高度危險作業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損害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

3、因環境汙染引起的損害賠償訴訟,由加害人就法律規定的免責事由及其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承擔舉證責任;

4、建築物或者其他設施以及建築物上的擱置物、懸掛物發生倒塌、脫落、墜落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對其無過錯承擔舉證責任;

5、飼養動物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由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過錯或者第三人有過錯承擔舉證責任;

6、因缺陷產品致人損害的,由產品的生產者就法律規定的免責事由承擔舉證責任;

7、因共同危險行為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由實施危險行為的人就其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承擔舉證責任;

8、因醫療行為引起的侵權訴訟,由醫療機構就醫療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及不存在醫療過錯承擔責任。

二、特殊侵權糾紛包括以下種情形:

1、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職務侵權糾紛;

2、僱員受害賠償糾紛;

3、僱傭人損害賠償糾紛;

4、產品責任糾紛;

5、高度危險作業致人損害糾紛;

6、環境汙染損害賠償糾紛;

7、地面(公共場所)施工損害賠償糾紛;

8、建築物、擱置物、懸掛物塌落損害賠償糾紛;

9、堆放物品倒塌損害賠償糾紛;

10、動物致人損害賠償糾紛;

11、駐特別行政區軍人執行職務侵權糾紛;

12、防衛過當損害賠償糾紛;

13、緊急避險損害賠償糾紛;

14、侵害未成年人接受教育權糾紛。

15、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造成損害的侵權行為。

目前,我國法律中規定的特殊侵權糾紛主要就是上述15種情況,而具體針對不同的侵權糾紛,法律規定的舉證責任又是不同的。本站小編在上文中為您做了詳細介紹,希望能夠幫助你瞭解特殊侵權的舉證責任內容。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遼寧律師。